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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铁路局的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后简称“企管法律处”)设法律室和法律服务所,共有7名专职法律顾问,负责全局法律事务管理。全局多元经营法人企业465个,京铁投资管理中心(多经处)及3个区域公司设有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共有专职法律顾问7人,各多经公司以常年法律顾问形式外聘律师或企业法律顾问31人。 北京局法律事务管理部门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强法制建设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确立铁路局、基层单位两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体制
北京局成立了法律事务管理委员会,由局长、党委书记任主任,总会计师任常务副主任,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主任,各有关处室为办公室成员,办事机构设在企管法律处。他们建立了定期会议制度,规定职责分工及工作程序。他们要求基层单位成立相应组织,明确基层单位是本单位法律事务管理的责任主体,实行逐级负责。
铁路局法律管理机构和人员做到“三统一”
2006年底,铁路局企管法律处对法律顾问实行“三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分工、统一待遇。每名法律顾问都有分管工作,并代理案件。最近,按照铁道部加强各局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相关法律事务管理职能的要求,他们又增加了一名法律顾问。
全局基层站段和多经法人企业全部设立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和专兼职法律顾问定编
在北京局主要领导和劳资、人事、多经等部门的全力支持下,到2007年7月底,全局基层站段和多经法人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和专兼职法律顾问定编已全部下达。北京局法律事务管理机构编制覆盖所有基层单位和多经企业,专兼职法律顾问定编共计420名。
基层单位法律顾问的选拔培养
设计有以下渠道:一是培训既有法律顾问、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鼓励其参加国家法律顾问考试,这是主渠道。二是在企业内部选拔。三是逐年接收法律专业大学生、研究生。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要通过“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结合北京局贯彻《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条例》、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等活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的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全面提高铁路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进而提高企业整体法律管理水平。 为了提高法律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北京局企管法律处组织了对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队伍建设的专题调研学习,组织参加国家、铁道部高层次法律培训3次,已分别组织北京局运输、房建、物资、建设、劳资等系统的合同管理人员、法律事务管理人员进行了8期培训。另外,他们还建立了企管法律系统论文调研报告评选制度,要求法律工作人员每年起码上报一篇,不断总结,指导实践,提高综合素质。
完善保障和激励约束机制
一是诉讼等法律事务需支出的差旅、交通、招待、书籍、资料费用,聘请专家的咨询、鉴定费及相关设备配备应以制度的方式明确并给予保证。二是建立激励机制,对法律顾问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给予适当奖励,以机制明确责任和调动积极性。同时,建立法律事务管理考核机制,纳入企业经营业绩考核,规范廉政和反商业贿赂的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北京局按国家规定已明确聘为法律顾问的可兼聘经济师职称,并享受相应待遇。 他们加强了对多经系统法律事务管理的工作指导,建立了以企业法律顾问为主,外聘律师为补充的诉讼工作格局,规范外聘律师管理。 建立铁路局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 依托现有局域网资源,建立铁路局法律事务管理信息系统,包括:合同管理、纠纷管理、授权委托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管理、证照管理、法律事务人员管理、规章制度管理、网上法律培训和咨询、其他法律事务管理、系统管理等十大模块。 (本文作者为北京铁路局企业管理和法律事务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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