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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9月1日,对谢佟(化名)来说,是一个值得纪念的日子。 那一天,谢佟正式进入上海一家机械厂成为一名学徒工。很多年后,谢佟得知,就在那一天,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初步建立。
个税起征点800元曾是工资的16倍
在那个年代,谢佟一家和大部分普通家庭一样:“工人工资基本都是39元左右,没什么很大的差别,更无所谓贫富差距。” 6年后,谢佟从普通工人熬成了高级技工,工资也涨到了90多元。 1986年,谢佟结婚了。谢佟的堂弟谢万峰从部队转业回到上海,工资每月70多元。 在这一年,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但800元的个税起征点对谢佟一家来说,是一个遥远的目标。在那个年代,即使以平均50元的工资计算,个税起征点800元也是工资的16倍。
从身份象征走向工薪阶层
1994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实施细则》,将个人所得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业户所得税合并为统一的个人所得税。 在这一年,已经成为中层干部的谢佟,收入超过了1000元。“每个月拿到工资单,都会发现被扣去了几十块的个人所得税。”谢佟第一次真切地感到个税进入了他的生活。 谢佟的收入以及他的缴纳个税,在当时象征着一种超出大多数人的地位身份。相比之下,谢佟的堂弟谢万峰没那么幸运,他下岗了。 拿出几乎所有的积蓄,谢万峰在上海襄阳路租了一间小商铺,开始了做服装生意的个体户生涯。出乎所有人意料,在接下来的近10年里,谢万峰凭着起早贪黑的“外贸服装转内销”生意,赚到了人生的第一个10万元。 差不多也正是从1994年开始,伴随着中国民众收入大幅度的提高,中国的个税收入真正出现大幅度增长,每年的增幅率平均在40%以上,成为增长最快的税种之一。这意味着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主体,开始由高收入人群为主,过渡为普通工薪人群。
1600元的纳税现实
2005年,个人所得税从800元的起征点提高到了1600元。对于谢佟来说,800元和1600元除了数字的变化,还有另一层意义:“纳税由引以为荣的事情变成了一个实际的事情。” 此时,谢万峰已经成了上海襄阳路鼎盛时期造就的众多百万富翁中的一个。 但意外的是,个税征收却没有落到谢万峰头上,原因是:“没人知道我一个月能赚多少,或者说大多数人都不信我们这些起早摸黑的个体户一个月居然可以挣那么多钱。”和谢万峰一样的众多个体户,大多游离在个税征收门槛之外。 谢万峰的“被动免税”来自于眼下个税征收的缺陷。虽然针对年收入12万元以上的人群出台了个税自行申报制度,实效却令人难以乐观。 这种困境很大程度上与以“现金支付”为主体的中国金融流通模式有关,这种模式使得个人信用记录难以建立,带来了监管人力和效率上的困难。以谢万峰为例,由于他做生意主要是现金交易而非通过信用卡,要掌握他的收入情况很困难。 要数字更要公平 2008年,个税起征点再次从1600元上涨到2000元。 对于月薪已经超过5000元的谢佟来说,现在关心的是“效率之后的公平问题”。 作为单位的中层领导,谢佟现在手上有两张卡,在内部被称为“大卡”和“小卡”。它们是在不同银行开的户,工资在大卡里,每个月5000元,而奖金补贴都打在小卡里,有时候还发现金。“单位说这是合理避税。” 谢佟觉得,这对于自己固然不错,但对于只有一张卡的公务员和工人来说,是不是有点不公平? 谢万峰的侄女谢婷2004年研究生毕业后,在上海一家外资咨询公司找到了一份工作,工作3年后,年收入在14万元左右。虽然已经够上了自行申报的标准,谢婷却很不情愿,“每月房租1500元,吃饭交通1000元,衣服化妆品2000元,日常交际应酬,朋友结婚送送红包也要1000多元,还要寄钱回老家,每月还剩多少呢?我怎么成了‘富人’,要申报个税呢?”她的困惑反映出个税征管需要细化。 而12万元这个“高收入”起征标准,也还存在着争议。 目前,中国12万元以上自行缴纳制度中有逾期不申报的处罚规定,自从听说了相关的政策,谢万峰就一直紧张而无奈。紧张的是,法律规定如被查出偷税漏洞,要被处罚。无奈的是,其实谢万峰也不知道自己每年到底有多少收入,这些钱又具体是从哪里来的,他说:“很多项目,我都不知道该怎么填,也没有人来给我们普及这方面的知识。” (摘自《瞭望东方周刊》2008年第14期 姜智鹏 江金凤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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