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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遵守规则成为一种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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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笔者听说某铁路派出所民警针对辖区内学生上学时为图一时方便穿越铁路,给自身安全带来隐患的情况,走进中小学校兼任法制副校长,并以副校长的名义起草了一份《校长令》,把铁路法规浓缩成了易懂易记的条例。在该派出所民警的建议下,学校不仅将《校长令》中的铁路安全知识纳入学生期末考试内容,而且还把学生遵守铁路法规的行为写入评语,记入学生档案。
    与此同时,该派出所民警还主动与附近电厂联系,把护路防伤行为规范写入企业的《职工守则》,电厂对违规穿越铁路且屡教不改的职工给予除名处罚。在当地,护路防伤已经转化为沿线群众的自觉行动,今年以来没有发生一起路外伤亡事故。
    铁路第六次大提速后,部分列车时速达到200公里及以上,铁路沿线有些群众为图一时方便而穿越铁路,伤亡事故极易发生。学生因为自我保护意识差,缺乏安全知识,成为其中的最弱势群体。电厂职工长期与铁路打交道,对铁路部门的规劝置若罔闻,也是路外伤亡的重点防控对象。如何开展适宜的宣传方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和沿线群众的生命安全,成为铁路有关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向学生下发《校长令》、将护路防伤行为规范写入《职工守则》等做法,首先为群众提供了一个学习铁路安全知识的平台,学生、职工可以通过《校长令》《职工守则》直观而准确地了解铁路法规,明确哪些行为在铁路附近是禁止甚至违法的,进而从思想上认识到违反铁路法规将造成的严重后果。
    其次,铁路有关部门通过实行教育与惩罚并行的机制,使沿线群众养成了遵守铁路法规的习惯。当然,良好习惯的养成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的、潜移默化的影响。这既要求沿线群众自觉遵守铁路法规,也需要铁路有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更有必要对违规者进行教育和惩罚。
    从某种意义上讲,考试也好,处罚也罢,都是一根指挥棒,指向的就是安全。把交通安全知识作为一门课程,有相对固定的学习内容,有专门的期末考试,有对学生行为的评价,必然会引起学生和家长的重视;把护路防伤行为规范纳入企业的《职工守则》,并对违规职工进行相应的处罚,势必会引起广大职工的重视。换句话说,只有让遵守铁路法规成为铁路沿线群众的一种习惯,才能实现铁路运输安全和沿线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双羸的大好局面。               
 
 
 
  来源:《人民铁道》报2008-5-14第6版     作者:李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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