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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您的旅行承诺一份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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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门旅游,既有益于身心健康,又能增长见识,但是旅行途中瞬息万变,有时难免有意外事故发生。所以专业人士建议大家出门旅游前不妨购买一份旅游保险,它专为旅游者设计,当旅游者在旅行过程中遭遇突发事故带来的意外伤害和损失时,能使旅游者获得及时的救助和相应的经济补偿,全方位为旅游者出游保驾护航。

    旅行社责任险≠旅游意外险
   
    这是一个真实案例。家住广州的陈女士去年10月外出旅游,不仅花了高昂的旅游费用,还被一次事故弄成手臂骨折。而更令她生气的是,原以为保险公司会对她进行赔付,结果却遭到拒绝。
    原来,陈女士参加的是广州某旅行社组织的“泰山孔庙三日游”。在爬泰山的时候,旅行社要求所有游客先乘车至半山腰,但陈女士想沿途拍照片,所以拒绝乘车。
    事故正好发生在从山底到半山腰的路上,由于一脚不慎,陈女士摔倒了。最后,经医院诊断,陈女士的右手臂严重骨折。
    陈女士清楚记得,当初报名时她曾询问过旅行社是否买了保险,旅行社人员答复说买了。既然为自己的旅行投了保险,为什么保险公司拒绝赔付自己的损失呢?陈女士不明白,旅行社也不明白。
    最后他们在保险公司找到了答案。据该公司负责人介绍,旅行社确实购买了保险,但购买的不是旅游保险,而是旅行社责任险。
    据悉,根据国家旅游局2001年颁布的《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险规定》,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时,必须投保旅行社责任险。
    该负责人说,所谓旅行社责任险就是旅行社为自己投保,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均为旅行社。
    据介绍,这种保险的特点是保险公司代表旅行社承担赔偿责任,其既能对游客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赔偿,又能使旅行社的责任风险得以转嫁。
    但他强调说,这种赔偿是有前提的,那就是游客遭受的各种损失必须是因旅行社的责任造成的。
    他说根据上述规定,由于旅游者个人过错导致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由此导致支出的各种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此看来,陈女士手臂骨折显然不是因旅行社的责任造成的,是她自己没有遵照旅行社的要求,导致的后果。
    所以在此提醒旅游者,一些旅行社在做广告时,经常标示“送保险”字样。送的是什么险呢?就是上面所说的旅行社责任险。
    如果旅游者担心在旅行途中遭遇陈女士那样的不幸,那么最好的选择是在事先为自己购买一份旅游意外险。旅游意外险的投保人是旅游者,直接用以保障旅游者的利益。

    出游可购买4种类型的保险
   
    专业人士认为,一般旅游者出游前应购买4种类型的保险:
    旅游救助保险  这类保险是国内各保险公司普遍开办的险种,是保险公司与国际救援中心联合推出的。购买了旅游救助保险,游客无论在国内外任何地方遭遇险情,都可拨打电话获得无偿救助。
    对于参加探险游和惊险游的游客,出游前最好购买一份旅游救助保险。
    旅客意外伤害保险  这类保险主要为游客在乘坐交通工具出行时,提供风险防范服务。
    游客在旅行途中所购买的车票和船票金额中的5%是用于购买保险的,每份保险的保险金额为2万元,其中意外医疗事故金为1万元。
    这种保险的保险期限从游客在旅行途中上车上船开始,一直到游客下车下船为止。
   旅游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这种保险每份保险费为1元,保险金额最高可达1万元,每位游客最多可买10份这类保险。
    这种保险的保险期限从游客进入旅游景点和景区时起,直至游客离开景点和景区为止。
    住宿游客人身保险  这种保险每份保险费为1元,从住宿之日零时起开始计算,保险期限为15天,期满后可以续保。
    这类保险每位游客可以购买多份,它提供的保障主要有住宿旅客保险金5000元,住宿旅客见义勇为保险金1万元。如旅客随身物品遭意外损坏或被盗、被抢,保险金为200元。
     有关人士还提醒游客,旅游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由国家旅游管理部门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加以约束的强制性保险,游客在跟随旅行社出游时,一定要明确自己应获得的保险权利。

    购买旅游保险的注意事项
   
    如实填写投保单  旅游者一定要正确填写投保单,以免因为填写了错误信息而出现保险公司最后拒赔的情况,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看清保险条款  很多旅游者只知道旅行社接受委托,为自己购买了旅游保险,而不知道所购买险种的责任范围,没弄清楚就糊里糊涂投了保。
    保险并非买得越多越好  一般而言,旅游者购买保险集中在人身意外险就可以了,保多保少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以免造成额外的支出。
    出了事故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保险公司依据《保险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因此游客在旅行中如果遭逢意外,应在第一时间通知自己的保险人。
    雨 宁
    文中图片由CFP提供

 
 
 
  来源:《人民铁道》报2008-3-26第8版     作者:雨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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