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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工务段在内部经营管理中,严格把握资质信誉论证、协商谈判、有效签约、运作监督等关键环节,强化合同的规范管理和依法运作,较好地维护了自身的经营合法权益。
源头把关,强化资质信誉论证
在对外开展每一项业务前,这个段都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有效的考察论证,全面了解和掌握对方的法人资格、经营范围、产品质量、履约能力、履约信用、注册资金、销售市场等情况,增加业务透明度,做到坚决不与不具备法律条件的企业签约。2007年9月,在一次材料采购业务中,由于对方法人营业执照未年检,他们就取消了与对方的合作。仅去年一年,该段就拒绝了与13家资质信誉论证不符合条件的企业的合作,从而确保了资金安全。
公平对等,认真协商谈判
锦州工务段作为铁路运输生产的维修单位,每年都要订立上百份经营合同,线路轨料及配件的采购合同和设备大中修工程施工承揽合同占95%以上的比例。为了保证合同的公正、公开、公平,他们“货比三家”,既把握技术标准和要求,又注重价格的合理、质量的上乘。每个项目,他们都拟订最佳合同谈判意向书,制订具体的谈判方案,组织专业技术人员集体与合作方公平对等协商。特别是对产品质量、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等关键条款,他们都作出了明确的约定,订立可行的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依法履约。
逐字查核,保证有效签约
为做到合同的有效签约,保证法律效力,避免当事人之间的合同纠纷,他们严格遵循合同示范文本,对开竣工时间、付款时间、违约责任及发生纠纷的解决方式等重要内容,逐项条款、字斟句酌地认真推敲,做到无效合同不签约、条款笼统不清不签约、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不签约,有效地规范了合同签订行为和履行行为。 此外,他们还建立了合同审批制度,规定对本段权限范围内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经营合同,由段领导班子集体决策,段长审批把关,有效控制了因个人行为给单位造成的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过程管理,实施监督运作
这个段设置了专职合同管理员,对合同实行归口统一编号管理。经营活动中,合同管理员不仅有参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的职责,还具有合同履行的检查监督职能,全过程对合同的履行实施检查监督,协调双方共同解决履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督促双方当事人落实好每个环节的责任和任务,保证合同依法履行,提高合同履约率。 2007年,该段签订登记合同181份,标的额6323万元,合同履约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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