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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市十佳法官颁奖大会上,梁爱云从儿子手中接过奖杯。 邹 慧 摄
作为女人,她不仅是好妈妈,而且被群众称为女青天;作为法官,她不仅秉公执法,而且是性情中人,对来打官司的老百姓充满款款深情
人物素描:第一次在办公室见到她,印象就很深刻:高挺的鼻梁,洁白的牙齿,一双会说话的眼睛,微笑始终挂在脸上。她是北京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民事庭副庭长,同事们亲切地称她梁姐,群众说她是铁路法院的“宋鱼水”。她曾获北京市先进女法官称号,在北京铁路局党风廉政建设中荣立三等功。前不久,她又被评为北京市十佳法官。 夜深了,梁爱云却躺在床上翻来覆去睡不着。 明天就要出席北京市十佳法官颁奖大会了,她激动、兴奋,甚至有些忐忑不安:“在法院工作已经20多年了,这条布满荆棘、充满风险的路,我是怎么走过来的……”梁爱云回忆着自己亲手办过的每一起案件。 20世纪80年代末期,梁爱云受理了一起上诉案。上诉人是一位老实巴交的农民,特意从山西赶来北京上诉。因为没钱,他没有住招待所,而是带着满满一兜煎饼。看见这一切,梁爱云心里酸酸的,她要尽最大努力尽快办结此案。于是,她不分白天黑夜地查资料、看案卷。最后,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十分满意,回家后还寄来一封感谢信:“北京的法官有青天!”这普普通通8个字成了梁爱云永远的追求,为此,她奋斗了20多年。 20多年,梁爱云究竟办了多少案件,她自己也说不清。这些案件中没有错案,更没有涉诉上访案件。办理每起案件,她都细心斟酌、主持公道,决不被权势压垮,不为金钱诱惑。 2005年春天,梁爱云收到了一份来自天津郊区的上诉状,上面只有4个字:“给钱太少。”原告杨某驾车穿过地方企业专用道口时,被火车撞翻,30岁的妻子不幸身亡。杨某认为,道口路面有问题造成汽车熄火是主要原因,但没有提供相关证据。然而,对方不同意杨某的看法,只同意赔偿几百元人民币。 梁爱云想,在妻子被撞死的情况下,让一个法律意识不强的农民去保存现场证据,是不现实的。况且,当初的路面现已修葺一新,无法再取证。梁爱云来到杨某家,看到杨某4岁的女儿和80多岁的老母亲,生活十分艰难,于是决定为双方做调解。她耐心倾听、劝慰。在她苦口婆心的劝解下,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对方愿意赔偿杨某8000元人民币。那一天,梁爱云格外高兴。她和书记员赵璐奔赴天津,将8000元人民币亲手送给杨某。杨某连声说道:“谢谢法官!” 在办案过程中,梁爱云总是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把维护社会和谐当做头等大事。2005年年底,一家建筑公司因连续3年拖欠工程款被告上法庭。辛苦劳作的农民工,因为拿不到工资回家过年,每天从早到晚在公司经理家见饭就吃,见汤就喝,并声称要静坐。梁爱云耐心地为双方当事人分析案情,指明利害,终于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在春节前先支付原告400万元工资。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就这样被化解了。 梁爱云有一句名言:“只要调解有一丝希望,就决不轻言放弃!”梁爱云受理的案子,大多数都是经过调解结案的。即使法庭判决的案子,她也会在闭庭后找败诉方谈谈,听听他们的倾诉、牢骚甚至谩骂,然后告诉他们败诉的原因,使他们心平气和地离去。 有一起房屋纠纷案,由于矛盾激化,双方当事人曾持械动武。梁爱云经过艰苦取证后,当庭宣判驳回上诉人的请求。闭庭后,梁爱云特意留下上诉人谈了半天话。结果,上诉人平静地接受了判决,回家的第二天,就主动腾出了房屋。 梁爱云要把公平正义传递给每一个当事人。她为了还老百姓一个公道,不知疲倦,每日忙碌、奔波。其实,她也有一个不幸而又幸福的家。儿子两岁时因生病输液,瞬间成为聋哑人,7岁时又遭遇车祸致残。悲痛欲绝的她不仅要扛着沉重的工作压力,还要挤时间照顾儿子。为了和儿子交流,她学会了哑语,教儿子学文化、学电脑。她用母爱带儿子终于走出聋哑人封闭的世界。在她的教育下,儿子性格开朗、积极上进,现已成为某企业的一名优秀员工。 今年3月,令梁爱云没想到的是,在北京市十佳法官颁奖大会上,身高1.75米的儿子李健作为特邀嘉宾神采奕奕地站在颁奖台上,并亲自为母亲颁发了奖杯。热泪盈眶的李健用哑语激动地表示:“妈妈,我永远爱您!” 本报记者 刘 勇 本报通讯员 邹 慧
采访手记
采访梁爱云,是记者今年遇到的一次挑战。听说梁爱云口才好、思维敏捷,然而,接受记者采访时,梁爱云的回答却非常简单,甚至有点不好意思,还会回避一些感人的细节。问其缘由,梁爱云笑答:“如果每起案件谈得都很具体,就可能会对当事人造成伤害。其实,我只是做了我应该做的。”记者又问:“您是否经常穿法服?”她说:“只要不开庭或外出执行任务,我一般不穿法服,这样更容易让老百姓接受。” 记者释然。即使在荣誉面前,梁爱云仍旧能够保持法官的本色,不骄傲、不虚荣,树立法官的良好形象。正因为在任何时候都能善解人意,设身处地地替别人着想,所以她的民事调解工作才会做得如此出色。也许,这就是她的做人之道,更是她的“为官之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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