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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鹰潭站公安派出所民警在鹰潭站查获公安部网上通缉的在逃人员宋某。宋某于2005年5月31日持刀杀死同村人江某及其妻张某。 宋某和江某均系江西省贵溪市泗沥镇新塘村人。江某结婚多年,因为妻子的身体原因没有小孩,心急如焚的他遂产生了借腹生子的歪念头。同村人宋某在半年前喜得贵子,于是江某把目标锁定在宋某的妻子刘某身上。 2005年5月,在多次和宋某商量未果的情况下,江某强行闯入宋某家中,将刘某抢走,并扬言:“她不生个儿子给我,我决不放人!”其后,宋某多次到江某家,想抢回自己的妻子,却因种种原因没有成功。 2005年5月31日22时,宋某打听到江某和其妻张某在村子附近散步,就携一把尖刀来到他们面前,要求江某放人。双方发生激烈争吵。愤怒的宋某猛然拔出尖刀刺向张某,然后再追杀江某,致张某和江某当场死亡。事后,宋某潜逃到外地。 黄莹 方荣
编后: 抢人妻借腹生子,江某的行为愚昧而野蛮,其行为涉嫌非法拘禁、强奸等罪。宋某是受害者,本应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使江某受到法律的制裁,但他却采用了愚昧对愚昧、野蛮对野蛮的方式,使自己也犯了罪,落入法网,结局令人叹息。 我们每一个人都应从中吸取教训:在受到侵害的时候,维护自己权益最好的方式就是拿起法律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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